吕不韦
〔秦〕 前292 - 前235 年
中国战国时代卫国濮阳(今河南濮阳南)著名商人,战国后期著名政治家,后位及秦相,在秦为相十三年。
广招门客以「兼儒墨,合名法」为思想中心,合力编撰《吕氏春秋》,有系统性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,后为先秦杂家代表人物之一。
执政时曾攻取周、赵、卫的土地,立三川、太原、东郡,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。
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
不久,秦王政下令将其流放至蜀地(今四川),不韦忧惧交加,于是在三川郡(今河南洛阳)自鸩而亡。
夫得言不可以不察,数传而白为黑,黑为白。
故狗似玃,玃似母猴,母猴似人,人之与狗则远矣。
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。
闻而审则为福矣,闻而不审,不若无闻矣。
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,楚庄闻孙叔敖于沈尹筮,审之也,故国霸诸侯也。
吴王闻越王勾践于太宰嚭,智伯闻赵襄子于张武,不审也,故国亡身死也。
凡闻言必熟论,其于人必验之以理。
鲁哀公问于孔子曰:「乐正夔一足,信乎?」孔子曰:「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,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,舜以为乐正。
夔于是正六律,和五声,以通八风,而天下大服。
重黎又欲益求人,舜曰:『夫乐,天地之精也,得失之节也,故唯圣人为能和。
乐之本也。
夔能和之,以平天下。
若夔者一而足矣。
』故曰夔一足,非一足也。」宋之丁氏,家无井而出溉汲,常一人居外。
及其家穿井,告人曰:「吾穿井得一人。」有闻而传之者曰:「丁氏穿井得一人。」国人道之,闻之于宋君,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,丁氏对曰:「得一人之使,非得一人于井中也。」求能之若此,不若无闻也。
子夏之晋,过卫,有读史记者曰:「晋师三豕涉河。」子夏曰:「非也,是己亥也。
夫『己』与『三』相近,『豕』与『亥』相似。」至于晋而问之,则曰「晋师己亥涉河」也。
辞多类非而是,多类是而非。
是非之经,不可不分,此圣人之所慎也。
然则何以慎?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。
楚人有涉江者,其剑自舟中坠于水。
遽契其舟,曰:“是吾剑之所从坠。
”舟止,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。
舟已行矣,而剑不行,求剑若此,不亦惑乎!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
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也!
有过于江上者,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,婴儿啼。
人问其故。
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

其父虽善游,其子岂遽善游哉?以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
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人之子。
视其行步,窃斧也;视其颜色,窃斧也;听其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斧者也。
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,他日,复见其邻之子,其行动、颜色、动作皆无似窃斧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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