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堂左洁一室,为书斋,明窗素壁,泊如也。
设几二:一陈笔墨,一置香炉、茗碗之属。
竹床一,坐以之;木榻一,卧以之。
书架书筒各四,古今籍在焉。
琴磬尘尾诸什物,亦杂置左右。
甫晨起,即科头。
拂案上尘,注水砚中,研墨及丹铅,饱饮笔以俟。
随意抽书一帙,据坐批阅之。
顷至会心处,则朱墨淋漓清渍纸上,字大半为之隐。
有时或歌或叹,或哭或泣,或怒骂,或闷欲绝,或大叫称快,或咄咄诧异,或卧而思、起而狂走。
家人喇见者悉骇愕,罔测所指。
乃窃相议,俟稍定,始散去。
婢子送酒茗来,都不省取。
或误触之,倾湿书册,辄怒而加责,后乃不复持至。
逾时或犹未食,无敢前请者,惟内子时映帘窥余。
得间始进,曰:“日午矣,可以饭乎?”余应诺。
内子出,复忘之矣,羹炙皆寒,更温以俟者数四。
及就食,仍挟一册与俱,且啖且阅。
羹炙虽寒,或且味变,亦不觉也。
至或误以双箸乱点所阅书,良久,始悟非笔,而内子及婢辈,罔不窃笑者。
夜坐,漏常午,顾僮侍,无人在侧,俄而鼾震左右,起视之,皆烂漫睡地上矣。
客或访余者,刺已入,值余方校书,不遽见。
客伺久,辄大怒诟,或索取原刺,余亦不知也。
盖余性既严急。
家中人启事不以时,即叱出,而事之紧缓不更问,以故仓卒不得白。
而家中盐米诸琐务,皆内子主之,颇有序,余以是无所顾虑,而嗜益僻。
他日忽自悔,谋立誓戒之,商于内子。
内子笑曰:“君无效刘伶断炊法,只赚余酒脯,补五脏劳耶?吾亦惟坐视君沈湎耳,不能赞成君谋。
”余悄然久之。
因思余于书,洵不异伶于酒,正恐旋誓且旋畔;且为文字饮,不犹愈于红裙耶!遂笑应之曰:“如卿言,亦复佳。
但为李白妇、太常妻不易耳!”乃不复立戒,而采其语意以名吾斋,曰“醉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