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
明河南信阳人,字仲默,号大复。
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
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
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
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
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
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
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
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
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
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
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
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
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