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
〔三国〕 224 - 263 年
嵇康,字叔夜。汉族,谯国铚县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。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,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,官至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诬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,年仅三十九岁。 嵇康善文,工于诗,风格清峻。他注重养生。曾著《养生论》。有《嵇康集》传世。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,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。其人格魅力令他在当时亦属名士,被袁宏称为“竹林名士”之一,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。在他身上集合了政治人物、文化人物等多重属性,后世学者对他的解读也趋于多元化。
生生厚招咎
金玉满堂莫守
古人安此粗丑
独以道德为友
故能延期不朽
名行显患滋
位高势重祸基
美色伐性不疑
厚味腊毒难治
如何贪人不思
东方朔至清
外似贪污内贞
秽身滑稽隐名
不为世累所撄
所欲不足无营
楚子文善仕
三为令尹不喜
柳下降身蒙耻
不以爵禄为已
靖恭古惟二子
老莱妻贤明
不愿夫子相荆
相将避禄隐耕
乐道闲居采䓑
终厉高节不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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